各(处)科室: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予以下发,请各(处)科室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进行申报,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请根据本科室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提早准备,做好备选人员培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国家公派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2)和《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3),附件2需所在科室负责人在表格空白处签字,连同附件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英语培训证书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及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1月2日中午12:00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宁夏医科大学,经学校研究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3日-1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录取后由国家全额资助留学经费。
联系人:张力健 联系电话:6744242
附件:
1.《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宁夏医科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
3.《宁夏医科大学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