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第二批(9-12月)
总医院主办各类继续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登记发放的通知》(宁继医委办[2019年]4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48号)文件要求,全区自2019年起,停止使用“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系统”上传专业课的学时(学分),采取发放结业证书(学分证书)等方式,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项目并授予学分。
现科研处将发放2019年第二批(9-12月)由医院主办的各类继续教育项目学分证书(含院内远程学习平台学分),请各科室按照时间表,安排专人携带科室人员名单电子版(姓名、身份证号)到科研处统一领取证书。如无法在指定日期领取证书,请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分支机构科室由各自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学分领取时间。
此次证书领取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3日,望相互转告,谢谢!
联系人:张力健 刘 莉
联系电话:4242 4528
附件:总院各科室学分证书领取时间一览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