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宁夏医学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总院及分支机构各科室:
宁夏医学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宁夏医学科技奖”)是2004年经原自治区卫生厅同意、宁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我区医学卫生行业的科学技术奖。自2009年起改为每两年评奖一次,授奖一次。为做好2019年第十一届宁夏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宁夏医学科技奖表彰奖励在医学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国际和国内科学技术合作等项目。涵盖医学所学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卫生管理)、中医中药学、药学等专业以及医学科普。
二、推荐与申报
(一)推荐。宁夏医学科技奖实行择优推荐,按照《宁夏医学科技奖奖励章程》(附件2)和《关于宁夏医学科技奖推荐说明》(附件3)的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推荐工作。
(二)申报。各市医学会、自治区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各市县卫健委(局)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单位、民营医疗机构等。
(三)时限。推荐项目要求2018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推荐书(附件4)及附件材料严格按照推荐书的填写说明(附件5)要求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无需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至总院科研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关于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详阅附件中宁夏医学会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宁夏医学会 李洁 18909507966 王凯荣 13709595755 0951-8508802 8508811
总院科研处 李龙 15809686858 0951-6744528
总医院科研处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