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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及院士工作站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

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及院士工作站工作的通知

 

总医院及分支机构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工程,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26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工作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25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工作载体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各科室围绕重点优势学科,结合医院学科建设及其它中心工作,针对某一研究领域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科研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3)至少与一名院士已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任务,双方同意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研发活动;

4)具有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支撑条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5)建有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的单位优先考虑设立院士工作站。

(二)申报程序

1.拟申报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院士、专家签订的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和相应院士、专家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

2.拟申报科室完善申报材料后,提交总院科研处进行审核,待医院研究同意后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

(一)推荐程序。填写《宁夏柔性引进人才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按《关于规范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宁人才组〔20157号)规定的引才程序上报。

(二)推荐要求。柔性引才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进行,被推荐人员须符合宁人才组〔2015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三、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科室要认真做好院士工作站及“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推荐工作。

(二)认真完成。对已有院士工作站的载体科室,对照“2019年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为自治区人才工作载体年底考核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三)积极申报。有意申报的科室请务必于71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总院科研处。

 

联系方式:总院科研处李龙 0951-6744528

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 王勇刘莎莎 0951-5099080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院士工作站申报表)

附件2: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柔性引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3:宁夏柔性引进人才申请表

附件42019年全区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附加5: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

附件6:自治区特聘专家合作意向书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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